声明人:罗美婷
我在洗脑班所做、所为、所写不符合法轮大法的一切作废。我永远是法轮大法的弟子。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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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12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8/245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