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术芬
我以前写过违背大法的保证等,今天严正声明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8/245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