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兰荣、温丽媛 我97年6月份喜得大法,使我身心得到了净化。在2000年12月份,我一个人到北京护法,被非法关押。在我被非法关押期间,我哥、我爱人还有单位的领导为我写的“保证”,和我释放的当天,单位让我写保证等,我严正声明全不算数。还有我女儿在亲戚面前说的不符合法的话,也声明作废。我一定坚定大法心不动,要坚如磐石。更加努力学法,勇猛精进,向世人讲清真象,揭露邪恶,清除旧势力的安排,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2年元月14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