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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何建荣 我修炼大法已三年了。在7.20以后,镇派出所让我在他们事先写好的“材料”上签字,由于当时学法不深,悟性低,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给自己修炼的路上留下了污点。通过学法,使我感到对不起师父的苦度,在此我严正声明:我以前所做,所为一律作废。今后,我要在正法洪流中“以法为师”,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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