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香兰
以前由于学法不深,在强迫高压下,写了保证书,说过不利大法的话,那是违心的,现在我严正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写的不利于大法的话及“保证书”全部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9/24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