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商立新
自从1999年7月20日以来,在强制压力下,我违心地写下了“悔过书和保证书”。心中自悔不已。现在由于同修的帮助,我又重新振作起来,我要继续修炼法轮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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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1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9/24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