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丁玉姐、童立山
我们以前因为受假经文的影响,曾在派出所和看守所写过“保证书”和其它不符合大法的文字。我们严正声明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9/24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