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金龙
以前我违心地写的“悔过书”和一切书面上签字、按的手印和说过对大法不利的话,全部无效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心不动,法轮大法是正法,还我们师父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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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9/24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