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金英 我于1996年得法,是大法给了我第二次生命,由于学法修心,使我活的一天比一天快活。从1999年7.20以后,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悟性差,做了一些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交了大法书,写了“保证书”,后来随着不断学法看师父的经文明白了许多,认识到作为大法弟子绝不能做对不起大法的事,“珍惜大法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现特此声明:我以前所写的“保证书”和按的手印全部作废。从今以后好好学法,精进实修,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早日圆满回到美好的家园。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2/24805.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