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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晶 我在1999年10月进京上访,证实大法,被公安处非法抓捕送往看守所。在高压逼迫下,因为学法不深,被邪悟所带动,主动上交了法轮大法书,写了所谓的“揭批材料”,给大法造成了损失。现在我认识到错了,我对自己的所作所为痛悔不已。但是,作为一个大法修炼者,绝不能给神圣的大法抹黑,不能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在此,我严正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一律作废。我要坚修大法心不动,加倍弥补,跟上师父正法的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2/248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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