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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闫洪玉 在99年7.20以后,由于自己的正念不强,违心地写了“保证”,在2000年11月份,在我不在的情况下,家人为我写了“担保”。在此我严正声明:所有的“担保、保证”一律作废。今后一定不会让师父失望,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2/248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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