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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潘翠英 我因劝女儿写了“保证书”,做了一件作为大法弟子绝对不能做的事,特此声明作废。以后决不犯同样的错误,“以法为师”,勇猛精进,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父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2/248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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