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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国华 我在被非法劳教期间和释放之后,在公安人员和街道工作人员等邪恶势力的压力下及在本人的执著心的驱使下,为了获得人身自由违心地写下一些所谓的“悔过书”、“保证书”。因为是法轮大法使我的道德品质和身体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变,我还将继续修炼下去,现在我郑重地声明:我以前所写的“悔过书”、“保证书”完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3/248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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