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殿军 由于学法不深,怕心重,在99年7.22.之后,多次配合邪恶,做了修炼人不该做的事。在邪恶的高压下,向单位、向当地派出所、向县公安局政法委写了“保证书”,2000年2月进京上访被当地公安带回后在拘留证上签了字,给大法带来不好的影响,给师父正法带来很大阻力。现已深深痛悔,特此严正声明:以上所写的“保证”及其它不符合修炼人标准、配合邪恶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废。决心在正法进程中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兑现史前誓约,坚修到底,决不回头。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4/24909.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