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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月贵 7.22以后派出所找过我到居民委员会写过“保证书”。在家里公安找过我登记签字,还有在劳教所被骗得神智不清签了字。作为一个修炼者自己感到耻辱,也是对大法的污辱。因此,我严正声明不管在哪里签过字一律作废。声明在劳教所写的“三书”是强迫写的,一律作废,紧随正法进程,助师丗间行。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4/249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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