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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艳萍 在我妈妈被邪恶抓去“洗脑班”时,村党委书记让家属去接人,告诉家人劝说我妈并写“保证书”,让交饭费钱。我听了他们的话,按照他们说的去做了,因我妈文化太低不会写“保证书”,我替写了“保证书”,在当地派出所认为合格了,才放我们回家。后来,我看到师父的经文,知道了一个神不会这样做,这都是后天形成人的败坏的观念造成的。才恍然大悟认识到自己在法上犯了大错误,给大法造成了损失,特此声明我替我妈写的“保证书”作废。今后加倍弥补自己的错误,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5/2501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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