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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幸琳 我自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在这段时间里,我一直按师父的要求,修心,重德,使自己的身体得到了净化,从法理上明白了做人的目的是返本归真。1999年7.20以来,邪恶势力开始疯狂迫害,我为了说一句公道话,在2000年12月去北京天安门证实大法,被非法抓捕后又被当地政府非法押回,拘留后又被非法送进“洗脑班”,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在邪恶的逼迫下,写下了不符合大法的要求的东西。在此声明: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行为,说的对师父不敬的话等一律作废!从今以后,我要坚修大法,加倍弥补,跟上师尊的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5/2501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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