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宪平、王素清
我和妈妈的保证是哥哥替我们写的(99年11月份),在此严正声明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5/250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