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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华景芝 我今年60岁,于96年5月10日得法,我得法前得了各种病,尤其得了不治之症——肝癌,可以说我在人生道路上被判了死刑,得法前我对人生已经绝望了。就在我绝望之时,是师父救了我,我得到《转法轮》,当时我一个字都不认识,因为我从小就没上过学,后来通过学法再加上提高心性,书上的字我全认识了,这样我天天坚持学法炼功,我身体全好了,浑身有使不完的劲,说实在的,真是无法用语言来感谢师父对我的救度之恩。 可是1999年7月22日之后,在这种铺天盖地的打压声中,我迷失了,我们那个片的片警到我家让我写保证,我不会写字他就替我写,我就签了名,通过看《明慧网》学员的声明,我才知道我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过。我现在郑重声明我以前在片警那写的“保证书”上的签名全部作废。加倍弥补自己的过失,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6/250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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