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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万臣 由于我对大法理解不深,于1999年7.20邪恶迫害时,被当地派出所逼迫,写了“四条”书面保证。现在我认识到这是非常严重的错误,等于向邪恶妥协,配合邪恶。为此,特声明以上“四条保证”作废。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7/2511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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