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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姚树芬 我第一次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的时候,因学法不深,被它们欺骗。我第二次被它们关进去的时候,派出所要我写保证,我不写。它们要我“交代”为什么去开会,我就编了一套,它们要我签字,我就签了。回家一想它们很可能把“三条”写上去了。现严正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写一切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8/251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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