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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路凤丽 在2001年两会期间,邪恶把我骗到乡里,强行拘留15天,不写保证不让回家,所以家人代写了“保证”。现在使我深深的认识到这是不符合大法标准的,特此声明家人代写的“保证”和所说不符合大法的话一律作废。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8/251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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