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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奎训 我是95年得法的学员,我依法行使公民上访的权利,到北京上访后,在当地政府的巨大压力下,写下了“保证书”,还有自愿交处理费500元,罚款5000元,全部家产交给政府。在此,我声明此“保证书”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1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8/251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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