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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郭艳华 我于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在天安广场正法,被非法关押。在关押期间,所说、所做、所写和别人代写的违背大法的“材料”一律作废。今后加倍弥补过失,跟上师父正法进程,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1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8/251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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