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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艳华 由于自己有怕心,在教养院的高压迫害下,违心的写了“三书”。现在我严正声明,在教养院里写的“三书”和别人代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自己的过失,“坚修大法紧随师”,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21/253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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