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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淑辉 我于99年正月初八到北京洪法。在车站被挡回。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公安局所写的“书面材料”及本人所盖的手印,特声明无效作废。我要加紧学法,洪法,向世人讲清真象,弥补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21/253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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