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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日本谷晓红

    2000年元月1日0点,我去了天安门广场炼功请愿。结果,被押到天安门派出所。两天后,被遣返至户口所在地。由于迫于家长的压力,写了再不去北京上访的保证。虽然没有写不学、不炼了的保证,但作为中国公民都有上访的权利,任何人都可以去北京。当时的做法是错误的。虽然从去年回日本后,我又两次去北京准备上访,被海关拒绝入境,从行为上我已使那个保证失效。今天,我还要特此声明,当时的保证无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1.29.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30/74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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