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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守真 我于1999年7月20日,因去北京上访,在当地派出所挂了号,罚我们款,逼我们写“保证书”,当时由于学法不深,在被迫下写了“保证书”,自己认为,虽写了“保证书”,但我修炼大法的决心是坚定的。通过深入学法,我深刻认识到以前的做法、想法是非常错误的,所以我现在严正声明:我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在修炼的路上勇猛精进,挽回给大法与个人修炼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22/254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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