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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马连明 由于刚刚得法,对法理认识太浅,2002年2月3日我村大队会计来我家,不让我学法,不准进京,邪恶强迫我写“保证书”,其实“保证书”由邪恶早把文字写好,叫我签名盖手印,由于一时糊涂,就盖了手印,邪恶走以后,我醒悟过来,声明“保证书”作废。今后我要坚修大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22/254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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