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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发安 2001年11月25日,我去北京证实大法后被抓。由于自己的怕心和常人心太重,报了姓名,被送回当地。此后,更做了违背师父和大法的事。我要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重新走上正法之路,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破除一切旧势力的安排。曾经所说、所做的一切违背大法的事全部作废。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特此声明。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24/2557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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