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南京杨恒玲
我是南京玉环集团职工杨恒玲,在1999年7月份以后曾给单位写过一份保证书,现声明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30/74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