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宏伟
家属和单位无论以任何形式所写的“保证”在此声明全部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25/256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