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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胡耀荣 我于1997年得法,在师尊的教导下,我明白了人生的意义。2001年8月,由于放松了学法,思想出现懈怠,被邪魔钻了空子。在县公安局、派出所的多次威逼下,我写了一份“认识”。时至今日,我悔恨万分,觉得愧对师尊。至此,我严正声明:99年7.20-2001年12月期间,我在县公安局政保科、派出所、镇的一切谈话笔录和写的“材料”均属无效。并特此重申:“头可断,血可流,修炼法轮大法的心永世不变!”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26/256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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