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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宝环 自从1999年7月23日以后,派出所几次找我让我写“三不”保证书,因为我当时学法不深,有怕心,就妥协了。现在我知道我当时的做法是不对的,声明那时写的“保证书”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27/257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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