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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连英 在99年7月22日当邪恶迫害大法时,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别人替我向公安部门写了所谓的“保证书”,我向单位的领导说过违心的话。现在郑重声明过去别人替我写的和我自己说的违心的话完全作废。今后努力向世人讲清真相,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决紧随师父的正法步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27/257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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