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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祁迎春 我由于学法不深,曾经在99年10月底,崇文区看守所拘留期间,和2000年7月底在看守所拘留期间,和2002年2月4日非法关押期间,在拘留证,谈话笔录,收缴清单,取保候审单上签了字,按了手印,现一概声明作废。清除邪恶,从新走入正法洪流中,加倍弥补,特此声明。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28/257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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