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邹本娟
我以前写的“保证书”作废。坚定修炼大法紧跟师父到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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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28/257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