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许杰英
在1999年7.20期间及以后,我为宣传所迷、形势所逼而立场不稳,做了违背大法的事。现在严正声明本人所说所写的所谓“揭批、保证”一律作废。坚定地助师护法,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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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1/258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