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郭强、吕玲
在当地“610”及派出所恶警们的高压迫害下,我与妻子写过的“保证”全部作废!今后要多学法,在修炼的路上走好每一步,并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1/258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