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欣
我在所有场合说过的、写过的“保证书”,及说过的对大法、对师父不敬的话全部作废。加倍弥补,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作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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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2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1/258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