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徐延春
我在7.20被江泽民邪恶势力办“洗脑班”时,在它们印制好的“保证书”上签过字。通过学法我认识到:这是不对的。特此声明:我那时签的“保证”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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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2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1/258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