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曹再洁
以前在高压迫害下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心性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重新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自己错误行为给修炼和正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1/258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