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凤敏
我在2001年6月17日进京证实法中途,因亲属举报被抓,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15天。因家人不知详情,在无知情况下写了“保证”,特此声明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1/258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