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春云、徐祥兰
由于自私、侥幸心理和显示心带动,在高压下做了对大法不利的事,现声明所有违心的签字,一律作废。“悔过书”、“决裂书”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1/258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