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清玉
在高压迫害下,我所写、所说的“保证”全部作废。向师父保证:“坚修大法心不动”!“坚修大法紧随师”!做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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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12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1/258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