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宝红、刘颖、马建改
由于邪恶迫害及自己学法不深,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违心写的所谓“保证”及其它“材料”声明全部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1/258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