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长福
我以前所说、所做、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作废。以后要坚定修炼,按法的要求去做,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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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2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1/258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