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典范、李德春
由于自己当时在邪恶迫害下,写下了“保证书”,说了不该说的话,从而违背了大法,对不起师父。特此声明所说、所写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1/258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