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郑维学
我在进京上访证实大法时被公安局被抓,被非法拘留时,在高压迫害下,写了“悔过书、保证书”,现在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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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1/258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