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苗岳
过去由于受学校及老师的逼迫所签的名,郑重声明,它不是出于本人的意愿,全部作废。今后“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 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1/25825.html